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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10.21 pm:14:30

地點:城市舞台

 

從正式演出前的設備測試到整場演出結束,我不清楚前面幾場視障與非視障觀眾在使用口述影像設備的狀況如何,但至少這場的我既尷尬又焦慮。尷尬的是一般觀眾正等待著工作人員協助使用器材的觀眾排除障礙,因時間的關係,可感覺到工作人員的緊張與詞窮,好不容易都排除障礙了,結果一開場就斷訊了,焦慮的是演出過程中左手邊的觀眾一直有工作人員前來協助,坐在我後排的觀眾三不五時的問鄰座有無聽到聲音。我只是在想其他觀眾是否一直被我們的舉動給打擾了,畢竟我們坐在第一、二排,非常接近舞台啊!這是一場既挫折又俱經驗意義的觀賞體驗,器材設備並非我的專業,所以本篇就聆聽體驗中從「口述文本」、「舞者身體」與「觀眾身體」間可能的關係互動來回應。

 

其實從演出的第一聲爆炸聲響時器材就跟著斷訊了。我一直在猶豫是否要請求排除障礙,縱使工作人員已蹲在鄰座正協助另一名視障觀眾,我還是放棄機會,原因很簡單,荷蘭室內合唱團(Nederlands Kamerkoor)的歌聲真的太好聽、太震撼了,即使是錄音版那磅礡氣勢與濃烈的情感還是令人震懾不已,明知是錄音版總為了一些聲響的變化,試圖伸長身子再次探尋有無合唱團員們的踪跡。所以當另一位視障友人靠近我耳旁問我要不要請求協助,我則回他不用了,因為那是一種干擾,一種對自己對其他觀眾甚至舞者們都可能是干擾,我們認為也許將錯過舞蹈的演出,但合唱團的歌聲真的太令人驚艷與動容,我想友人的專業本是錄音工程更能體會這聲響效果背後的複雜與功夫,所以是有打算就這麼聽完歌聲到結束,也許工作人員有觀察到我一直没戴上耳機,在演出中段時她靠近詢問我並協助處理了手上的器材,我才真正的進入作品。

 

巧的是在第二聲爆炸聲響後系統恢復正常,我也從這個點一直聽到演出結束。同時許多的困惑不斷地接踵而來在我腦海中冒出,雖已從節目資訊裡得知口述內容的型式會以不同人稱的方式進行,但個人覺得整個演出文本已進展到戲劇文本了,已經要偏離航道了。我聽到家園、戰爭、悲傷、、破裂的身體、在海面上載浮載沉、重逢與上岸等大量情境與情感的形容詞,然而支撐作品的「身體」卻不見了,我無法從口述內容去感受到舞者身體姿態與詮釋,整個舞作像似轉型般。另一個令我困擾的是舞台空間被文本給無限上綱到讓我感覺不到應有的「空間感」,明明是在鏡框式舞台,但整個走位調度全都消失了,聽覺空間也跟著受限了,更別說作品中還有影音裝置等技術這塊也跟著消失(指第二爆炸聲響後)

 

是否我們該來思考的是「口述」作為一種表達\觀賞的媒介,它應該因類型的不同而有所改變。也就是說口述「影像」的詮釋語意和俱臨場的口述「舞蹈」、「戲劇」甚至「展覽」等創作有著不同的詮釋差異,,而其中最大的差異是現場空間的「流動性」,觀眾如何藉由口述取帶視覺習慣,透過口述的指引觀眾跟隨著表演者的移動身體的感官也跟著流動,那種身體參與的動感是有別於口述「影像」的,而這也是口述文本須就創作類別去釐清區分的。而身為觀眾也非被動式的觀賞節目,過去在有視力的時候觀賞經驗也是一點一滴的累積,也是從看不懂開始學習與感受,慢慢地去解讀屬於自己的觀點,再加上現在有許多節目會在演前請專業講師導聆,某種程度觀眾是要更主動的去接觸才對。所以編舞家、舞者與口述人員們必須要更加確定作品的「主體性」在哪,如前述這是一齣「舞蹈」作品,如果僅為了理解度而強化故事的敍事性,是否本末倒置了。

 

口述節目製作的規格不亞於節目製作,看似一個附屬體驗的工程,其複雜度相當於另一個全新製作,所以這不得不讓我配服與支持黃翊工作室+的藝術家們。也許我對這次的結果感到一些失茖,但如開頭所述這是一場既挫折又俱經驗意義的觀賞體驗,從《黃翊與庫卡—2017特別版》到2018臺北藝術節《地平面以下》原版,我們看見團隊試圖努力開發尋求一個更專業、更貼合劇場的「口述」技術設備,聽見創作者們在每次的文本書寫裡,繼續挖掘可能的發展視角,對視障觀眾而言何嚐不也是一起併肩合作的參與。

 

全文刊於台新藝論紛紛

http://talks.taishinart.org.tw/event/talks/2018102403/view?fbclid=IwAR2J_nS6PMRaFU5G85FVr6tVumEggqK3BfVTXcjafoXkdFnVLe3daBBV6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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